自治区药监局
防疫工作剪影
为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排查、防范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按照年度化妆品监管工作安排,依据《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2019年4月17日至18日,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银川凤仪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2天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企业名称 | 银川凤仪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尤俊达 | |||
企业地址 | 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富强路8号 | 企业质量负责人 | 马晓春 |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宁妆20170001 | 检查事由 | 监督检查 | |||
检查单位 | 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查日期 | 2019年4月17日至18日 | |||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
依据《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本次重点检查了企业的人员管理、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料管理、仓储管理、产品标签、检验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记录、台账管理等情况,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2、产品质量控制组织架构图不完善,各部门、各环节责任不清晰; 3、批生产指令要素简单,追溯性不强; 4、成品出库台账未及时记录、台账管理不规范。 | ||||||
处理措施 | ||||||
针对该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19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