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
防疫工作剪影
为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排查、防范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宁药监函发〔2022〕27号)(下简称通知)要求,2022年3月31日,4月12日,4月20日,4月21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对银川凤仪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藻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力汇(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艾伊生物工程研发有限公司实施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